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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巴中枣林鱼”建设推广实施的经营企业可获奖补扶持

来源:巴中日报 李建军 2019-01-04 09:37

  为加快推动“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建设推广工作,近日,巴州区政府办印发《巴州区“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建设推广奖励扶持办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适当奖补”的原则,凡参与“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建设推广实施的经营企业或主体皆纳入支持范畴。有效期暂定为3年。

  根据《办法》,新建或升级改造“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示范店的经营企业或经营主体,入驻政府规划建设的美食街区的“巴中枣林鱼”经营企业或经营主体,将“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走出去”,在省、市外新开设“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示范店的经营企业或经营主体,都将纳入支持范畴。

  经审核确认后,对市内新建或升级改造“巴中枣林鱼”示范店且验收达到“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示范店建设标准的经营企业或经营主体,按装修或升级改造费用的30%给予以奖代补。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500-1000平方米、200-500平方米,以奖代补资金总额分别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入驻政府规划建设的美食街区的“巴中枣林鱼”经营企业或经营主体,另按经营面积享受定额入驻奖励资金(50元/平方米)。在省、市外新开设“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示范店的同样享受该政策。

  《办法》还对申报程序作了规定。有投资新建或升级改造“巴中枣林鱼”示范店意愿的经营者须向“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示范建设推广机构提出申请,推广机构对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同意后予以实施,并按照“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建设推广标准验收审定合格后按第一年60%、第二年25%、第三年15%比例分三年兑付补助资金。

  此外,巴州区还将设立“巴中枣林鱼”餐饮品牌建设推广发展资金,由区财政局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巴中枣林鱼”品牌建设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