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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 《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

来源:巴中新闻网 李朝维 2020-12-31 19:08

  巴中新闻网12月31日讯(记者 李朝维)12月31日,《巴中市场扬尘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会上,记者获悉,《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现场

  据介绍,该条例在“监督管理”方面主要规定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联防联控机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操作细则、建筑工地的在线监测、检查方式、巡查制度、应急响应、信用管理、举报投诉等方面的内容。

  该条例在“防治措施”方面分为两节。第一节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突出了巴中市的扬尘污染防治重点,着重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防治责任,建设工程施工防尘一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防尘、市政工程施工防尘、建(构)筑物拆除防尘、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防尘等内容。第二节为“其他扬尘污染防治”,主要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和养护作业、道路(公路)清扫保洁、环境责任区清扫保洁、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物料堆放和运输、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工业生产以及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该条例在“法律责任”方面主要规定了有关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分别对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拆除工程施工、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作业、石材加工、物料堆放、预拌混凝土生产等违反扬尘防治措施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对上位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完善,上位法有规定的不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