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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出台食品安全述职检视评议办法

来源:巴中日报 张永龙 张维 2021-04-07 16:04

  日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巴中市食品安全述职检视评议办法(试行)》。未来两年,我市将按照《办法》对各区县(含巴中经开区)、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进行述职检视评议。

  《办法》明确,对各区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评议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组织领导情况、统筹领导食品安全工作情况、重点工作、社会影响及评价、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经验做法等情况。此外,各区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还要对未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主观原因进行检视说明,并对下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建议等进行说明。

  评议原则在每年12月进行,以会议方式现场评议。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食品安全专家、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市内新闻媒体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组成的评议组,负责对区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述职点评和现场评议打分,评价指标分值设置由市食安办根据年度工作内容进行科学设置,总分100分。

  根据评议得分,将评议对象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其中,区县得分第1名为“好”等次,第2至5名为“一般”等次,第6名为“差”等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前8名为“好”等次,第9名至第21名为“一般”等次,第22名至第24名为“差”等次。评议结果将在全市公开通报并纳入当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目标考核内容。

  原标题:我市出台食品安全述职检视评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