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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一男子网上辱警被处罚

来源: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 2023-02-23 14:29

  2023年2月20日,经开区公安分局时新派出所查处一起公开侮辱执勤交警案件,违法行为人被行政处罚。

  2月17日下午,杨某驾驶电动车在秦巴大道西段自东向西逆向行驶,途经秦巴大道经开万达附近路段时,被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正在街面执勤的交警拦下。执勤交警对其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处罚。

  杨某心生不满,遂将现场拍摄的交警执勤照片编辑成短视频发布到某短视频平台,并配注“有谁认识****光天化日之下吃黑”等侮辱性文字,对公安机关形象造成较恶劣影响。

  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时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责令杨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删除视频,消除影响,并对其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

  经综合考量,本着违法行为人杨某认错态度诚恳、主动减轻违法后果、取得谅解等情况,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侮辱、谩骂、威胁、围堵、拦截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从重处罚。侮辱他人,手段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引起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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