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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一村民砍伐7株楠树获刑 法院还判其栽活35棵

来源:巴中晚报 严波 2018-12-27 16:22

  近日,平昌市民朱某某非法采伐7棵野生桢楠案一审宣判,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被扣押的桢楠原木,依法上缴国库,责令朱某某补植桢楠35棵,保证成活。朱某某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今年5月1日,平昌县镇龙镇松岩村村民朱某某经人介绍,以每株1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临近望京村村民周某某家自留山的7株桢楠。5月2日至3日,在未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朱某某组织工人将属于国家Ⅱ级重点保护植物的7株桢楠全部砍伐。

  经办案检察官审查,朱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朱某某的滥伐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应当追究其民事责任,在提起刑事公诉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记者 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