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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审批权限、精减申报材料 巴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

来源:巴中新闻网 李朝维 2020-06-12 18:47

  巴中新闻网6月12日讯(李朝维)为深化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破解制约全市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全面决胜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近日,巴中市民政局印发《巴中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从今年6月起,巴中市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精减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

  据了解,此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分两次进行。其中,2020年,南江县、经开区全面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其他区县选择不少于5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到2021年,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市推广。

  综合改革试点内容

  下放审批权限

  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 。

  简化审批环节

  取消审核阶段公示,从申请到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精减申报材料

  取消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获取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证一书”(身份证、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

  全程网上办理

  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通过“数字民政”网上办理。

  探索异地救助

  实际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有固定住所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救助。

  健全配套机制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机制;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开展第三方审计和绩效评价;建立近亲属备案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