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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巴中新闻网 2020-06-16 16:12

  2020年5月15日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文昌

各位代表:

  我代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实施“六大突破”、强化“六个推进”战略举措,紧盯“六个实质化”工作重点,推动“五新目标”基本实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437件,办结39314件,结案率97.2%,同比分别上升10.3%、13.2%、2.5%,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390件,办结3292件,结案率97.1%,审判综合质效排名全省法院第7位,目标考核排名全省法院第8位。

  一、坚持审判机关职能定位,维护安全稳定卓有成效。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492件,审结2421件,结案率97.1%。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审结涉枪、涉爆案件62件68人。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7件89人,对罪犯杜波、兰安国执行死刑,形成有力震慑。依法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462件464人,维护公共安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品案件137件,对制造贩卖毒品的艾明、陈义海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重刑率85%。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对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刘震、郑跃国判处刑罚和罚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审结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114件137人,合众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依法严惩。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审理祝冰、马安国、王贵生等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4件37人,彰显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加大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判处罪犯92人,对杀害未成年学生的罪犯袁博判处死刑。坚持保障人权,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51件,如期完成建国70周年特赦工作。强化信访维稳,办结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56件,确保建国7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安全稳定。

  二、坚持增进民生福祉价值取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2件65人,审结9件47人。进一步完善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案件通报、联席会议、请示报告等制度,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坚持办案程序标准基本统一,严把案件审判环节关口,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持续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等工作要求,建立一案一表一台账,调查核实“保护伞”线索9件,巴州区法院公开宣判全市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打掉周鹏、肖海军、苟玉才等恶势力团伙。积极参与社会乱象整治,执结巴城“黑车”案940件,依法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4名“黑车”团伙头目判处刑罚,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三、坚持供给侧改革主线,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将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原则贯穿民商事审判全过程,增强司法保障实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0987件,审结20518件,结案率97.7%。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市中院出台《开展“八大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等5份指导意见,向市委专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报告》,得到市委领导肯定。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深入普瑞制药、好彩头等重点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诉讼风险预警,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调处北京合润德堂文化传媒公司与四川好彩头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安心生产。加大类案审判调处力度,妥善化解半山逸城、巴中置信等涉众涉稳型房屋买卖和物业纠纷案件169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51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办理破产案件4件。

  四、坚持助力法治巴中建设,司法执法普法一体推进。全面落实依法治市各项工作部署,有效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218件,审结1191件,结案率97.7%。加大对行政许可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机关胜诉率85.6%,同比上升6.7%。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恩阳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强化府院联动、白皮书、司法建议“三项抓手”,发布《2018年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通报分析研究予以回应。加强业务交流指导,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交流16次,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7条,助力“放管服”改革。“法律七进”点面结合,全市法院16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39次,在校园公开审理涉毒案件6件,邀请450名学生走进法院,厚植法治精神。法治宣传强化示范引导,全市法院刊发宣传稿件和典型案例1048篇,联播《法治纪事》节目30余期,举行新闻通气会和专题宣传57场次,“决胜执行难·诚信面对面”全媒体直播活动获评全国法制节目现场直播类一等奖,《离婚拉锯战》等4期节目在央视播出,收到良好法治宣传效果。

  五、坚持兑现胜诉权益目标追求,基本解决执行难巩固提升。在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076件,办结13539件,结案率96.1%,涉案标的53.61亿元,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用时53.6天,执行工作在全省法院会上作经验交流。全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对不同阶段实行“清单式+计程式+责任式”管理,彻底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方式。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584人,向公安移送拒执线索10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威慑力不断彰显。深入开展“司法大拜年”“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执行活动,有力维护金融秩序和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推行“执行+保险+委托”机制,为当事人打造防范风险屏障。推行委托第三方实施被执行财产评估和网上拍卖工作,网上拍卖率100%。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规范,持续整治“消选乱”和“三不”等行为,调离执行队伍5人,警示提醒谈话12人,执行队伍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环境资源审判深入拓展。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守护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全市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144件,结案率100%。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意见,推动公益诉讼常态化开展,全市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建立“打击+修复+监督+预防”的生态修复机制,通过判决被告人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对向巴河投放农药毒鱼,致使巴城停水14小时的岳新珍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岳建军在禁渔期及禁渔区捕捞水产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同时责令其修复放流鱼苗并公开道歉。市中院制定《加强环境保护与司法职能协助机制的实施意见》,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6起典型案例,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筑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屏障。

  七、坚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司法服务深度融合。立足中心大局,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司法需求,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聚焦法治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出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十项措施》,调研形成《关于精准脱贫领域法律纠纷司法应对的调研报告》,为审判工作提供检索指引,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共审理贪污、侵占、挪用扶贫款等犯罪案件17件18人,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审结扶贫投资领域资金借贷、土地流转、拆迁补偿等案件195件,妥善调处恩阳区39名原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集体诉讼案件,统筹兼顾项目实施和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家风和文明新风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化解家事纠纷案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410件,调撤率55.6%,有效防止“民转刑”极端事件发生,恩阳区法院柳林法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快速执结巴州区7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决胜脱贫攻坚,全市法院549名干警对口帮扶贫困户1217户,顺利通过摘帽验收。

  八、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便民惠民措施务实高效。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一大批便民惠民举措落地落实,审判执行更加智能高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收案件增幅同比下降10.2%。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形成“庭、站、点、员”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全力打造“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四川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四位一体”服务体系,加强类型化审判与专业化调解组织的精准对接,邀请110名专兼职调解员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构建一体化“解纷服务超市”。平昌法院建成并运行全省首批“24小时自助法院”,获评全省首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通江法院成立全省首家以法官助理命名的“易芳进心理调解室”,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减少对抗,防范风险。推进“分调裁审”新模式,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2%以上,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25%。全市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档案跨域查阅利用服务实现全覆盖,受理网上、跨域立案2116件,跨域查阅电子档案655次,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成功调处涉港澳台案件4件。

  九、坚持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有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辩护率达100%,当庭宣判率23.8%。完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案件、庭审、文书质量“三评查”全覆盖,强化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促进类案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统一,每月通报质效排名,每季度召开质效分析会,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持续提升,服判息诉率90.2%,结案率位居全省第3位,市中院一篇裁判文书获评全省法院首届“十佳优秀裁判文书”。建立院庭长办案、个案监督机制,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06件,同比上升10.7%,居全省第4位。院庭长带头办理“四类案件”642件,院庭长监管实现由个案审批到宏观指导、实体参与到程序监督、线下无痕到线上留痕“三个转变”。落实员额法官动态调整、法官履职保障制度,完成5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精减机构29个,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新浪庭审直播等平台,依法公开案件信息22479项,直播庭审4499件,公开裁判文书41019份,司法公开更加阳光透明。

  十、坚持锻造过硬队伍目标导向,能力素质持续向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锻造“五个过硬”法院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中院组织理论学习和主题党课13次,开展党史、警示、传统主题教育活动9次,提交调研报告32篇,落实整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16个和班子成员检视问题188个。强化党建示范引领,围绕“五个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党建工作机制24项,明确层级责任清单50条,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196次。能力素质教育注重学用结合,举办第三届“我心中的好法官”评选表彰活动,何齐同志先进事迹宣讲团先后赴南充、内江等四市巡回宣讲。完成指令性和自主性培训2455人次,组织青年干警职业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先后在全省法院“法徽在国旗下闪耀”主题演讲赛、第四届“奋进杯”篮球赛获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加压,修订完善制度16项,严格落实“三非”机制和“八小时外”管理规定,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廉政警示教育4次,全市法院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158人,纪律处分6人,开展提醒谈话23人次,全市法院司法作风持续好转。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始终将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和不竭动力。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审议,及时研究落实五项整改措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报重大案件、重点工作18次。邀请213名人大代表座谈交流、观摩庭审、见证执行、担任“十佳庭审”评委。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承办“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司法为民”全国、省政协委员主题联络活动,得到与会委员一致肯定。高质高效办结去年市“两会”上代表委员建议、提案5件,并通过第三方测评。依法接受监察监督,大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开展执纪问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市中院受理再审检察建议3件,抗诉案件10件,驳回3件,改判发回重审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选任401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4086件,妥善处置并回应网络舆情11起,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推车上坎、砥砺前行,综合工作、执行工作、学术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16个集体和38名个人获得最高法院、省法院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周斌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对审判事业倾注了大量心血,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的主动性、创新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切实解决执行难任务艰巨繁重;四是司法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力度需持续加强。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扎实过硬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的深入推进之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决策部署,强化服务大局责任担当,立足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履行维护发展稳定职责使命,以推进“六个实质化”为目标,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为抓手,以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保障,为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高要求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有机融合。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实质化,把“人化”“化人”作为第一支撑,以文化的视野来推进意识形态建设、队伍建设、公信力建设。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典型,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让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升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全面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高质量保障服务中心大局。以服务大局实质化推进依法治理,把保稳定、促发展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恶重大案件和行业乱象,保持“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拍蝇治乱”强大攻势。深入开展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服务实施“六大突破”、强化“六个推进”上善作善成、久久为功。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积极为企业恢复生机提供司法支持。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行政审判监督与保护并重,聚焦“多发领域、多发地区、多发被诉行政行为”,形成监督合力,助力“放管服”改革。开展涉疫情防控案件专项审判,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稳慎审理涉疫情纠纷,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全面加强法治保障,高标准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与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制定法院参与基层治理指导性意见和保障措施,实现整体联动、一体推进。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推动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建立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指导意见》在巴中落地落实。健全完善诉非衔接机制,引导借助律师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公证、仲裁等组织机构参与纠纷化解,共同打造“解纷服务超市”。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通过类型化或典型个案的审理,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盲点、热点和风险点,及时向基层党政和相关单位发送预警通报或司法建议,实现信息共享、风险预判、协同化解。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拓展“法律七进”的广度和深度,营造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是坚决落实司法承诺,高水准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紧盯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和办案机制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及实施意见,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深耕细作,加大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惩戒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狠抓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瞄准“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再发力,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再集成,全力打造“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不断深化司法为民,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深化“感受公正”主题宣传,避免机械司法,切实做到循天理、遵国法、顺人情,促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公平正义的力度。

  五是完善司法综合配套改革,高起点彰显司法公信力。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理念,在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基础上,推进民事庭审优质化、行政庭审优化审。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落实员额法官退出和遴选机制,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监管机制,强化实时动态监管、智能预警监测和案件质量评查。加强类案指导,规范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权威性。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人大、政协报告工作,认真接受人大、政协专题审议和调查研究,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美丽巴中正处于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加快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大机遇、大变革、大发展千载难逢,新时代、新使命、新挑战、新担当时不我待。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砥砺奋进,脚踏实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巴中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六个实质化”:指服务大局实质化、诉源治理实质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庭审实质化、法院文化建设实质化。

  “五新目标”:指市中院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开创队伍建设新篇章、开启审判事业新征程、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推进全市法院新发展、应对社会矛盾新变化”的工作目标。

  “一案三查”:指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两个一律”:指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八大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指巴中法院开展的优化立案机制专项活动和开展涉家事纠纷、乡村振兴、环境资源、产权及破产、借贷纠纷、建设工程、民营企业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

  “法律七进”:指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

  “消选乱”行为:指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

  “三不”行为:指不收材料、不立案、不下裁定的行为。

  “三个效果”:指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转刑”:指因工作生活中的纠纷、矛盾、债务、婚恋、医患、邻里琐事等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

  “两个一站式”: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分调裁审”:指“分流+调解+速裁+快审”工作机制。

  “四类案件”:一是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二是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是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四是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五个过硬”:指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三非”机制:指法院办案人员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

  “四化”目标:指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指在全国法院开展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

  “三个规定”: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