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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巴中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同步提高

来源:巴中新闻网 李朝维 2020-07-17 18:02

  巴中新闻网7月17日讯(记者 李朝维)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四届巴中市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从2020年7月1日起,巴中再次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其中,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从540元/月调整到590元/月,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350元/月调整到39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700元/月调整到77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500元/月调整到510元/月;机构供养参照城市供养标准执行。

  据了解,此次是巴中市首次同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受益人群达40余万人。今年以来,巴中市争取到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6899万元,同期增长20.76%。目前,已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0743万元。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772万元 。截至6月底,全市保障低保对象17.04万户39.55万人,低保覆盖面达10.75%,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4.63万户34.42万人。1-6月,累计支出低保资金35398万元,切实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