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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发布一批干部职务任免通知

来源:巴中新闻网 李朝维 2021-05-21 09:52

  巴中新闻网5月21日讯(李朝维)近日,平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杨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杨超同志为县花椒产业发展局局长(兼);

  向文平同志为县林业局副局长;

  胥英豪同志为县茶果产业发展局局长(兼);

  苟中良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阙峰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曾勇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俊乾同志为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主任;

  苟晓蓉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赵以明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何鹏同志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苟琪同志为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诚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

  免去

  何修德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唐均同志的县茶果产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周大军同志的县花椒产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杨超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苟中良同志的巴灵台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平同志的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苟琪同志的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贾健同志的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成波同志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因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阙峰、曾勇、刘俊乾等3名同志原涉改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