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要闻

7月1日起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收费有调整

来源:巴中日报 记者 李建军 2019-06-14 09:52

  记者6月12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对申请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登记,将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调减为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为了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今年5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文件,决定从7月1日起,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据介绍,根据新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登记的,均实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新政策同时也大幅度降低了不动产登记费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等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或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将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调减为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记者 李建军)
  原标题:7月1日起,我市不动产登记收费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