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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启动中心城区停车“差别化”收费

来源:巴中日报 李云良 2019-07-04 10:04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区停车难、行车难矛盾突出。如何确定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7月2日,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方案听证会,就初步制定的两种收费方案听取来自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现状:收费标准多年未调整占道停车导致城区停车难
  根据市发改委巴中中心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成本调查报告显示,按照每个车位每天停3次车计算,城区停车收费成本为单次3.1元(不含税费)。
  然而,近年来,我市机动车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按2010年定价收费,已多年未调整。市发改委收费科科长冯川介绍,现行机动车占道停放执行2元/辆(4小时),4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每天每次收费最高不超过10元。
  中心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多年未进行调整,与非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形成价格倒挂,导致大量车辆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加剧了城区道路拥堵和停车难矛盾。
  目的:合理分配城市资源引导车辆向中心区域外分流
  “运用价格杠杆可以提高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周转率,引导车辆向中心区域外分流。”市发改委副主任李海龙表示,新的收费方案将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中心区域交通矛盾,减少路内临时占道停车压力,缓解城区日益突出的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最大限度保障道路通行功能。
  因为价格调整,可逐步改变机动车驾驶人出行方式,促使更多的机动车驾驶人选择公共交通或非机动车出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有利于倡导“绿色出行”、“节能减排”。
  当前,我市地上占道停车忙,地下停车场空位不少。“通过价格影响,可合理分配城市资源配置,引导机动车到路外停车场地停放,提高路外停车场的使用率,刺激社会加大对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投入,有利于公共停车资源合理使用,促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李海龙说。
  方案对收费管理提出要求,要求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及政府全额投资建设停车场的经营者,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方案:制定2个方案供您参考最高价格相差1元
  根据近年来巴中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情况和大数据分析结果,以及巴中中心城区道路繁忙程度等因素,市公安交警支队将城区道路用于临时占道的路段划分为一类区域(如江北大道主干道)和二类区域(如江北二环路),共10800个停车泊位,其中:巴州城区停车泊位6800个,经开区城区停车泊位4000个。
  据介绍,此次方案将在完善听证会代表意见后,印发各部门再次征求意见,最后递交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两类区域具体划定情况将在方案审定后同时公布。
  两种方案统一收费时段为:8:00至20:00(日间),20:00(含)至次日8:00(夜间)。
  方案1
  一类区域:起价5元/泊位/2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不超过20元。
  二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2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不超过16元。
  夜间收费标准:按照不同区域的起价标准按次收费。
  方案2
  一类区域:起价4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不超过19元。
  二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不超过17元。
  夜间收费标准:按照不同区域的起价标准按次收费。
  温馨提示
  按照收费减免规定,两种方案均明确对以下车辆予以减免停车费用:
  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制式执法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管护车、邮政车、殡葬服务车等特种车;
  停车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
  残疾人专用车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减免停放服务费的车辆。(记者 李云良)
  原标题:两种方案请您“把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