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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九部门联合发文 建立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来源:巴中日报 记者 李建军 2023-11-13 09:58

  为深入推进健康巴中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0月31日,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传播与监管的主体和职责,规范全市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推进健康科普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提升健康科普传播的质量和水平。

  《通知》指出,健康科普知识是以健康领域的基本理念和知识、健康的生活方式与行为、健康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以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呈现和传播的信息。

  在规范健康科普知识内容方面,《通知》明确,健康科普知识应具备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符合伦理规范;内容准确,符合现代医学进展与共识;主题契合公众关切的健康问题;基本要素齐备,有明确的来源、适用人群等;有利于促进公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不得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封建迷信等违法信息。

  在加大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方面,《通知》强调,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涵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大健康科普知识供给力度,支持并鼓励医疗卫生行业与相关从业人员创作和发布更多更优质的健康科普作品;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加强健康科普知识传播。有条件的在新媒体端开设健康科普专栏、话题等,开展健康知识公益宣传,增加健康科普知识报道数量和传播频率,为公众提供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健康科普知识。积极开展“万名医护走基层”“健康科普大赛”等活动,着力提升医务人员健康科普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讲座和咨询服务。

  在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管理方面,《通知》提出,落实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强对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的监督管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建立监测通报机制,定期开展健康科普知识监测与评估,对出现虚假信息且影响较大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主体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对于传播范围广、对公众健康危害大的虚假信息,组织专家予以澄清和纠正。宣传、网信、广电等部门应会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引导各主体单位加强对发布和传播健康科普知识信息的审核,及时删除虚假健康信息;对发布和传播虚假健康信息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健康科普知识监督。

  在强化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将其作为推进健康巴中行动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动员各方力量,积极组织、参与健康科普发布和传播工作。